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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網購?一文看清楚|Buyer Offer|C2A Platfrom

2021/04/23 Admin

Buyer Offer

給你一個網購新體驗

“網購”亦即是網上購物,網購組成的元素為買賣雙方、網站或平台、互聯網、付款及收款的銀行或信貸機機及物流運輸等最少五個元素所組成的一個網購鏈。買家透過Internet中各大小購物網站或購物平台選購自己所需要的產品及服務,而Buyeroffer要做的就是填補上由買家主導提出求購產品及服務的一個網購平台。

一般所認識的網購形成初期就是將原本需要親臨線下實體店購買產品的整個消費流程轉移到互聯網上完成,商家將自己的生意放在自己的網址、社交網站或網購平台中,消費者使用網絡即可直接購入自己所需要的產品及服務。

而技術上來說,這一個雙方從網絡中接洽、簽約、支付與交付的一個網絡互認交易程序,而交易的過程比過往的到店交易程序可以快上百倍,還可以讓賣方將產品送到家中,從揀選到使用產品或服務後,整個交易程序僅需透過一部電話、網絡、網頁和付費頁面而完成。

將C2A(Consumer to All)、B2C(Business to Consumer)或C2C(Consumer to Consumer)模式分開或綜合完成的新體驗購物模式,亦為推進"電子商務"中很重要的組成元素。當網絡的發展遠比往常的經濟發展來得急速和蓬勃,網絡、網速、網絡安全、網絡支付的技術及穩定性日趨成熟,大量企業、上市公司亦紛紛推進這個全球性虛擬世界中的網購市場,希望能爭取到這個巨大商機的一杯羹。

O2O (Offline to Online & Online to Offline)當然現在已不能再說網絡世界只屬虛擬,因為現在網購每一個細節可能還是比開一家傳統實體店來得嚴格和慎重,消費者更可以於網絡中與真人對話或視訊,差別可能只在於沒實體店而已,要做的功夫亦不遑多樣。

現時市面上經營網購主要分為三大類別:社交平台商店(例如:Facebook、Wechat)、自建網站(例如: www.freshevermore.com)、網購平台(Amazon、BuyerOffer、HKTVMALL)等,將自家商品或服務於以上三類平台中上架讓消費者選購,三類平台可接觸到的消費群眾或建立目的及定位都不一樣,社交平台可以是發佈活動及作為主要的推廣渠道;自建網站可以是公司的形象建立渠道;網購平台則可充當營業額主導的角色,角色可以重疊或轉換。積極的商家更可多元的發展每一個平台消售渠道,達致公司的發展目標。

BuyerOffer 是一個消費者主導(Consumer-oriented)的網購平台,創新的新網購思維,打破舊有的商家賣買家買的消費模式,讓消費者的消費體驗得到最高的享受,而消費者亦不限於個人,可以是初創、中小企、上市公司等等消費群,只要你有需求即可放在www.buyeroffer.org的求購列中,讓"有你所需的"賣家找上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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